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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向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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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推进成都跨境电商加快发展,结合成都实际,提出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发展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立足成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基础和消费腹地优势,积极探索内陆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应用新场景、产业转型新路径,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助力构建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和内陆对外开放高地。

  

 

二、发展目标

 

 

      2018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1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2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3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探索制定行业认可的跨境电商B2B统计规则,启动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工作。

 

      2019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2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2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5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5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基本实现跨境电商B2B纳入海关统计,实现跨境电商全口径统计,基本完成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和招引工作。

 

      2020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4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3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1万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10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招引优质服务企业和机构入驻100家以上,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最优产业生态圈,全面形成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竞争新优势,帮带实体经济向新市场、新服务和新制造转型,构建融入国际市场分工合作的外向型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引培行动

 

      1.重点引进跨境电商龙头平台企业。绘制跨境电商产业链全景图和产业重点招商图,紧盯跨境电商领域核心优势突出、行业影响力大、市场前景广阔、带动效应明显的龙头平台企业,强化项目合作洽谈、资源要素招引。争取引进国内排名前列的领军型、平台型、综合服务型跨境电商平台类企业20家以上,依托落户企业开展以商招商、补链招商和配套招商。〔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各区(市)县政府〕

 

      2.梯度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绘制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发展路径图,重点培育一批高品质跨境电商供应链、支付、软件、代运营等第三方服务商,加快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品牌策划与推广、大数据、云计算、电商培训等新型服务商,引导一批本地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大数据服务等科技研发企业向跨境电商服务商转型升级。积极构建由种子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构成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办、市投促委、市口岸物流办〕

 

      3.引导培育传统实体制造企业应用跨境电商。结合国家制造强市、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推动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和推广应用,培育一批传统实体制造企业成功运用跨境电商,大力推进跨境出口B2B发展,实现传统外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成都服务”“成都制造”国际市场占有率快速增长。〔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二)实施跨境电商产业补链强链行动

 

      4.引进贸易型总部企业。重点招引具有国际国内资源配置能力的企业在蓉设立贸易型总部,在人才引进、出入境、停居留、金融服务、通关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使其将决策中心、结算单元、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外延枢纽等四个核心功能转移至成都。〔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人才办、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市)县政府〕

 

      5.引进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企业。引进一批服务质量好、资源整合能力强的物流供应链服务企业。支持本地物流货代企业围绕跨境电商服务需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引导成都国际快递巨头和民营物流企业加大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其设立公用型保税仓库。〔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投促委、市商务委、高新区管委会、双流区政府、青白江区政府、简阳市政府〕

 

      6.引进培育跨境电商支付、收汇机构和企业。大力引入具有跨境外汇支付资格的龙头型支付机构在成都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功能中心,并在辖内银行开立跨境人民币或外汇备付金账户,服务本地跨境电商企业跨境支付。同时,在政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培育本地注册支付机构从事跨境支付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

 

      7.引进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引进落地一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类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为跨境电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和一站式金融服务。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区块链技术建设数据信息平台,开展预付、应收、仓单、保兑、票据、担保、质押、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三)实施跨境电商“一核多点多极”全景发展行动

 

      8.推进跨境电商专业特色楼宇建设。以跨境电商服务资源集聚为核心内容,打造引领性、地标性专业特色楼宇。按照专业楼宇专业运营、市场主导的原则,引入具有全国资源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代为运营,以商招商,招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营销服务、交易服务、交付服务、物流服务和技术服务等跨境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做实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核心载体支撑。〔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成都产投集团〕

 

      9.依托设关地或特殊区域布局推进跨境电商多点发展。依托设关地或特殊区域科学规划跨境电商产业载体区域,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实现多点集聚发展。将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软、硬件需求纳入天府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依托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成都铁路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天府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吸引跨境供应链服务商入驻,重点发展特殊区域出口业务和网购保税进口业务。依托空港国际快件中心、双流国际快件中心监管场所,重点开展女鞋、服装、3C产品一般出口业务。依托青白江国际铁路口岸,拓展跨境电商出口B2B业务。依托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双流园区),探索实施面向全球网络直购的制造模式。依托简阳·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临空经济产业园)拓展跨境电商进出口B2B、B2C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成都海关,市口岸物流办、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管委会、金牛区政府、双流区政府、青白江区政府、简阳市政府〕

 

       10.沿商业及消费中心推进跨境电商线下商业载体多极布局。根据各区(市)县产业发展优势和区位特点,进行跨境电商产业错位布局。积极引进基础好、规模大、竞争力强的跨境电商企业与本地企业加强对接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在春熙路、盐市口、骡马市、新南天地、建设路等相关区(市)县主要商圈和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设跨境O2O体验店和线下展示区,力争形成总营业面积达30万平米以上的跨境电商商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管委会、锦江区政府、青羊区政府、金牛区政府、武侯区政府、成华区政府〕

 

  (四)实施跨境电商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11.提升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水平。在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与海关跨境电商监管系统交互对接基础上,完成与外管、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互认,满足相关部门的监管需求。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处理效率,加强身份验证功能,强化跨境电商风险管理,为海关、外管、税务等部门提供大数据分析功能。完成与银行系统、支付平台、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供应链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对接。完成与1000家跨境电商进出口各类企业的系统对接。完成实货压力测试,确保平台数据传输稳定性、准确性、完整性,平台运行效率全国领先。〔牵头单位:成都产投集团,责任单位:成都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12.优化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流程。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可复制推广措施〉的通知》(署监发〔2018〕70号),实行“一线管住二线优出”,支持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双流园区)、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成都铁路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全面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保税备货模式,优化保税备货模式下货物进出区流程,提高与辅助系统、物流平台的数据传输准确性和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向海关总署申请建立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中心。〔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成都海关、成都产投集团、相关区(市)县政府〕

 

      13.畅通跨境电商支付与结售汇渠道。支持跨境电商各类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正常收结汇,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在辖内银行开设境外人民币及外币备付金账户。〔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14.推进跨境电商税收“免征不退”政策尽快落地实施。按照财政部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要求,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免税管理办法,对在综试区注册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获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成都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五)实施跨境电商产业要素保障行动

 

      15.设立跨境电商股权投资基金。由国有资本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总规模为10亿元的成都市跨境电商股权投资基金,用于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综合供应链、跨境物流、第三方支付等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成都市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成都产投集团、成都金控集团〕

 

      16.加大跨境电商企业信贷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纳入我市中小企业“壮大贷”风险资金池,扶持其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委〕

 

      17.赋能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大数据资源。与监管部门及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建立数据获取和共享机制,形成围绕商品、交易、物流、报关、支付等多维度大数据,创新建立跨境电商数据统计模型,形成月度、季度、年度数据分析报告,为全市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态势感知、趋势预测、风控预警、政策设计、决策判断、平台运营、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成都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产投集团〕

 

      18.加强跨境电商人才队伍培养。采取“校企地”深度合作的方式,开展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招引一批扎根成都、服务成都的跨境电商等外向型经济领域的专业人才,构建吸纳国际国内跨境电商高端人才的成都跨境电商专家智库,3年内实现高端人才聚集1000人。围绕中国(成都)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目标,进行新一轮产业发展研究,组织编写5轮次经验成果与模式发展案例,形成跨境电商成都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成都跨境电商综试区国内外影响力和知名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新闻办〕

 

  (六)实施跨境电商产业营销行动

 

      19.推动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和产品国际认证,引导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应用国际搜索引擎进行海外营销,组织跨境电商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论坛交流、招商推介等活动。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自建的原则,在欧美、日韩、澳新、拉美等15个重点国家和地区布局总面积达10万平米以上的海外仓、国际物流采购中心等海外物流配套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20.加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建设。加大对成都市跨境电商协会指导,加强协会的规范管理,增强协会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能力,扩容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层级,确保协会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行业管理等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1.举办跨境电商全国行业峰会。丰富跨境电商的线下活动,举办多层次跨境电商产业交流及资源对接活动。在原有“中国(成都)跨境电商峰会”的基础上丰富活动内容和内涵,集中体现和推广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的城市名片,每年举办两次集经验分享、资源对接、项目招引、成果转化、产业联动于一体的看点迭出、亮点突出的国家顶级行业峰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委,责任单位: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召开一次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副市长召集的跨境电商专题会议,检查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市商务委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成都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按照任务分工和产业布局,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尤其公安、银行、海关、外管、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动,加大对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刷单、传输虚假支付数据、低报价格等走私违法行为的综合管控力度,开展对出口骗退税和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控、协查,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防联动,形成跨境电商协同监管体系。

 

  (三)加强资金保障。在充分吸纳借鉴国际国内跨境电商发展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新政50条,制定完善促进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政策,加大政府对跨境电商产业的支持力度。从主体招引、主体培育、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功能建设等6个方面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蓉集聚发展。成都跨境电商产业扶持资金,纳入市级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统筹考虑,对经评审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进行资金拨付。市级财政根据全市服务业发展需要特别是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实际,增加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